《巴中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5年8月22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巴中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建“一市四区三地”发展新格局,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本《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选拔与管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带动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条,主要包括总则、范围条件、选拔程序、职责与待遇、管理与服务、附则等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选拔管理原则、实施主体、选拔工作频次和人数等内容。结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发展现状,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批次控制在20人左右。
(二)范围条件:规定了申报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成果要求,涵盖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产业技术、农业农村、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教育教学等多个领域。
(三)选拔程序:明确了每届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方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申报推荐、资格复审、专家评议、公示等程序实施,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由市政府发文公布。
(四)职责与待遇:规定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管理期内的职责,并可享受一定补助、优先推荐上级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等待遇。
(五)管理与服务:明确了管理期为6年,实行年度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并为其提供科研、交流、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六)附则:规定了《办法》的生效时间、有效期等内容。